免考条件

1.具备哪些条件可以免考哪些统考科目?

免考条件 适用学生 免考科目
 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(含本科) 所有专业 全部科目
 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 非计算机类专业 计算机应用基础
 获得大学英语四级或以上证书(2006年1月1日前) 非英语专业 大学英语
 改革后的四、六级考试,成绩达到420分(2006年1月1日前) 非英语专业 大学英语
 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非英语专业 大学英语
 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非英语专业 大学英语
 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(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) 非英语专业 大学英语
 户籍(以身份证的为准)在界定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
 数民族学生(详见教高[2004]5号文件的附件)
非英语专业 大学英语
 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(JLPT)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日语专业 大学英语
 获得日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证书 日语专业 大学英语
 获得日本语能力测试(JLPT)四级或以上级别证书 公共外语为日语 大学英语
 获得大学日语四级证书 公共外语为日语 大学英语
 获得大学俄语四级证书 公共外语为俄语 大学英语
 已参加统考且成绩合格 所有专业 已考科目
 已通过应报考科目上一级别统考且成绩合格 所有专业 应考科目

2.怎样办理免考?

  办理免考需要以下手续:

  (1)学生持免考证明材料原件到所在学习中心申请免考;

  (2)学习中心对学生的免考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初审,初审合格填写“免考申请表”;

  (3)学习中心向学院报送学生的免考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和“免考汇总表”;

  (4)学院对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统一汇总报送网考办备案。